本项目包头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和资金使用后评价报告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和资金使用后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ZXDTCG-2025082
建设内容: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为10000㎡,主要为危房建筑、临时性建筑,以及改造难度大、再利用效率低的公共建筑。拆除重建危旧房10处,改造危旧房13处。其中保留危旧房原始建筑面积1540㎡,原地拆除重建建筑面积1847㎡。改造完成后,一期总体改造面积为3387㎡。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二期),总占地面积为75121㎡,主要为危房建筑、临时性建筑,以及改造难度大、再利用效率低的公共建筑。拆除重建危旧房35处,改造危旧房23处。其中保留危旧房原始建筑面积7277㎡,原地拆除重建建筑面积11413㎡。改造完成后,二期总体改造面积为18690㎡。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包头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二期)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和资金使用后评价报告。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15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专业资信证书(专业包括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
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2日,将以下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zxdtyw01@163.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联系单(无固定格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即可)。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公章清晰可见。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非公章无效。以上资料仅作获取招标文件登记使用。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户名:包头正信德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610435615
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建华支行
(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简称即可)
注:每标段成交投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btzc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同时发布,其余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5148214765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正信德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0472-7157366
联系电话:13171281991
邮箱:zxdtyw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