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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竣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9 | 浏览次数:1266

    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竣工验收项目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竣工验收项目

2.采购编号:XZDFW2026-009

3.预算金额:132万元

4.招标范围:包头市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竣工验收,包括包头市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纳管企业开展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报告书编制、组织专家审查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网站查询截图(资格要求中的第2项);

5.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26年02月09日下午17:30起至2026年02月14日下午17:30止,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 地点: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B座13层1308室)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3日上午09:30

(二)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472-3312991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许工        

话:0472-5889217     

箱:nmgxz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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