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包头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D-NMZB-2026-03
3.服务范围:约85辆车的日常维修保养检车应急救援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5.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上午09:30
6.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二、评标小组成员:王*、王**、杨**
三、评审日期:2026年02月11日09:30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包头市众鑫驿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下浮率:15%(百分之壹拾伍)
服务期:两年(本次招标合同履约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包头市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本项目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价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联系人:石丁峰
联系电话:0472-2222078
采购代理机构:包头市诚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72-6917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