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东方希望铝业)工程总承包(EPC+F)
招标编号:CDZBSG-2020-1030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东方希望铝业)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包发改审批字[2020]43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东方希望铝业)工程总承包(EPC+F)
2、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管线起点为万水泉污水处理厂终点为东方希望铝业园区。
3、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DN1200输水管线22公里,其中开挖直埋敷设5.5公里,采用焊接钢管,壁厚10mm,公称压力为PN1.0Mpa;顶管施工敷设16.5公里(其中包含人工顶管、泥水平衡普通钻头顶管、泥水平衡破碎钻头顶管、土压平衡顶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管材采用顶管专用的预应力钢筒砼压力管(JPCCP),公称压力为PN1.0Mpa。管线起点为万水泉污水处理厂,经南绕城公路、红旗大街、沼南大道、新南绕城公路、金翼路,接入希望铝业园区内。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本项目立项投资额约为:28578万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F方式,包括承建项目建设期内设计、施工、采购及其他内容并进行融资,融资额度为25000万元,建设期2年内(以招标人的开工报告日为建设期开工日)招标人不承担利息,工程开工后第3年招标人承担年利率5%以内的利息(含5%)。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工程初步设计(须符合包头市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人审查的标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管线的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包含规划、环保、工程等验收相关工作)、技术服务(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与项目有关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前附表中的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注:以上二人不得相互兼任,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项目负责人(EPC+F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7.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7.2所有联合体人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4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7.5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 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参与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已年审合格);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项目设计负责人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证书;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无不良记录截图证明;
(9)“中国政府采购网页”(http://www.ccgp.gov.cn/)网页无不良记录截图证明;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
(1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13)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14)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 09:30(具体开标时间以交易中心最终约定时间为准)。
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home);
2、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
3、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
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边疆
电话:0472—3312920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
联 系 人: 赵翠英
电 话:0472-5354986/1319074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