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添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MTZ-0078
三、采购内容: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履行本次采购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5.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4、供应商近三年(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 月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包头市昆区甲尔坝新村B区42号楼
3. 文件发售金额: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5‰,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单位名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15001711708052501294
开 户 行:建行包头市府西路支行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八、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名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报名核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
(3)开户许可证;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九、发布媒介:此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 系 人:杜部长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添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昆区甲尔坝新村B区42号楼
联系人:解韬
联系电话: 0472-2849038
邮箱:nmtzxm@163.com
竞争性磋商公告、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附件).pdf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