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各水质净化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各水质净化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Y-NMZB-2021-229
2.2 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各水质净化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3 招标内容:五座污水厂(包头市润通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北郊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的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含废液处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投资:148.00万元。
2.5 服 务 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供应商。到时请供应商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4.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供应商出具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5日10 时30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
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健
电 话:0472-3312966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瑞芳
电话:0472-5199098-804
2021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