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包头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度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包头边境管理支队,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度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HXD-2021-007
2.2 项目名称:包头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度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2.3 项目地址:
(1)满都拉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镇,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130公里;
(2)达尔罕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达尔罕苏木,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50公里;
(3)明安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明安镇,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96公里,距离白云车程约55公里;
(4)巴润工业园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55公里,距离白云车程约12公里;
(5)满都拉口岸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口岸,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138公里;
(6)查干哈达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查干哈达苏木,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79公里;
(7)红旗边境派出所,位于包头市达茂旗巴音花镇内,距离百灵庙镇车程约60公里;
2.4 采购内容: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满都拉边境派出所、达尔罕边境派出所、明安边境派出所、巴润工业园边境派出所、满都拉口岸边境派出所、查干哈达边境派出所、红旗边境派出所装修改造设计采购项目。
2.5 采购预算:7.8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前;
3.8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持相关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报名。
(1)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6)开户许可证;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单位名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15001711708052501294
开 户 行:建行包头市府西路支行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5、标前答疑会
5.1 答疑时间:2021年08月18日下午15:00
5.2 答疑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5.3 答疑会内容:
(1)参会人员:报名有效的全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集中参与;
(2)其他:所有有效报名供应商于2021年08月17日下午16时前将关于本项目的所有问题整理好并签字盖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上报至采购人,采购人在答疑会上统一进行解答。此外,现场答疑会上若有其他新增问题供应商应一次性提出,答疑会过后其他问题采购人不予接收解答。请各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做好相关事宜。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4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8号
联系人:赵助理、李助理
电 话:15561093656、15034729195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恒信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婷
电话:18614839555
2021年08月10日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
采购编号/标段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全称: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授权人代表或法人:(签字)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天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20年 月日
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供应商 |
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背面
公章 |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