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添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口岸服务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市口岸服务中心关于满都拉口岸联检单位通勤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口岸服务中心关于满都拉口岸联检单位通勤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MTZ-009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 8 月 24日17:00—2021年 8月30日17:00截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包头市昆区甲尔坝新村B区42号楼。
3. 文件发售金额: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注: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5‰,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单位名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15001711708052501294
开 户 行:建行包头市府西路支行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七、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名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报名核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
(3)开户许可证;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口岸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添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韬
联系电话: 0472-2849038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