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以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后勤处学校餐厅、交流中心原材料投标人准入项目
招标编号:HSCG-2021-053Z
2、内容及分包情况
一标段采购内容为米、面、粮、油,
二标段采购内容为蔬菜、调料、副食,
三标段采购内容为冻品及生鲜、肉类,
四标段采购内容为清真食品,
中标人服务周期为3年,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标段投标单位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准营证;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向校方提交《食品质量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黄河大街金融广场B座1201)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附件3);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如投标人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书面声明函(附件4);
(8)到报名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标段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准营证;
(10)投标人须提供食品质量承诺书(附件5)。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费电汇至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
户 名: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新都支行
账 号:15050171668300000251
3.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有关费用;
4.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中标服务费。
5.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单位名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15001711708052501294
开 户 行:建行包头市府西路支行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472-716774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黄河大街金融广场B座1201
联系人:王心韵
电话:18047284008
邮箱:117965270@qq.com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 (标段号) 的报名、投标、谈判、签约、合同履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天,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2:
报名表
招标编号/标段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报名单位全称: | |||
报名联系人: | 报名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拟投标包: | |||
特别提示: 一、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 二、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次投标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投标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声明: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食品质量承诺书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如中标,我方承诺:
1.提供的所有商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供货时随货提交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招标人验货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凭证。并按《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确保能随时追踪食品供货来源。
2.提供的本标段货物须种类齐全,且质量符合校方要求,招标人派专人对采购商品进行点验工作。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我方无条件收回,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合格食品,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3.如有卫生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学生餐厅进行检查,我方全力配合。
4.新冠肺炎及鼠疫等疫情防控期间,我方无条件配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指定专人专车进行送货,所有送货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配合学校农校对接工作,每年从“832平台”采购规定份额商品。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