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液体药剂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Y2021CG63
3. 采购范围: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液体药剂采购
4.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
5. 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31日上午10:00
6.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二、评标小组成员:
顾洁 赵杰 蔡颖 薛金香 王健
三、评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0:30
四、中标信息: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 | 中标价(元) |
第一标段 | 北郊水质净化厂 | 河间市鑫隆达化工有限公司 | 284400 |
第二标段 | 万水泉水质净化厂 | 内蒙古优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358500 |
第五标段 | 九原污水处理厂 | 内蒙古鑫顺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 |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本项目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价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价)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健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472-2773244
公司邮箱:hyzbdl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