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包头市边防检查站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市边防检查站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ZY-NMZB-2022-294
2.2 项目名称:包头市边防检查站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3 采购内容:防弹服、防弹盾牌、防弹面罩等公安业务装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采购预算:12.83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供应商。到时请供应商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
(4)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供应商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5)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要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附件自行下载,下载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VIV7ppMlY-Qz6hPFJLOmw
提取码:pv3s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注:成交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5‰,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江海路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温瑶
电 话:0472-5889258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河霞、张静
电话:0472-519909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