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混凝剂(液体)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混凝剂(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Y-NMZB-2022-419
2.2 招标内容:年度混凝剂液体药剂(以下简称药剂)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划分标段:分为一个标段: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东河东水质净化厂、润通公司、九原水质净化厂使用的药剂采购项目。项目预计使用700吨。
2.4计划投资:87.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合同实施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为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3.3 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药剂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等;药剂各项指标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出厂标准,检测指标需与实物一致(误差率≦5%)。
3.4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提交资料,请按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交资料的同时准备2份药剂样品(液态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00ml,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明显标记,可邮寄或送至我公司),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提供样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
4.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投标人如是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6)药剂检测报告;
(7)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注: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08 日9时30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4. 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健
电话:0472-3312966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瑞芳
电话:0472-5199098转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