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国盛【2022】-ZB194
一、招标条件
包头边境管理支队资产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包头边境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预算金额:185,000.00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对包头边境管理支队资产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固定资产的整体情况梳理、资产存放实地盘查清点、资产系统账与实物的核对、核对账内资产、统计账外资产、出具固定资产账物标签、资产实物之上粘贴标签、核对数据检查标签、其他资产的出入库管理、固定资产后期日常系统管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3、 项目建设地点:包头边境管理支队
4、 服务周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6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原件备查)
3.7本次采购活动只面向中小型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A座1708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
(5)潜在投标人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标书款办理方式:
户 名: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158255627
4.6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8号
联 系 人:格日乐
电 话:15848283226
代理机构: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A座1701室
联 系 人:刘璐
电 话:13848721068
电子邮箱:1145639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