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CJY-ZB-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2022年度项目(一廊五单元)东脑包大街8个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脑包大街太平寺停车场、东一路小学停车场等8个停车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2022年度项目(一廊五单元)东脑包大街8个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2022年度项目(一廊五单元)东脑包大街8个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17 日17时00分到2023年3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18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供应商须准备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招标文件费:500 元
3.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3-065六楼619室
联 系 人:周璐青
电 话:0472-4139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18房间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