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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建设异地备用110接处警服务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 浏览次数:438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公安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建设异地备用110接处警服务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   称:包头市公安局建设异地备用110接处警服务台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NMAC202351

      采   算:人民币581130元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

分包号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包头市公安局建设异地备用110接处警服务台

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58113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三、标书购买须知:

如磋商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磋商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磋商文件为准,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供应商投标资格中要求的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时间后)。

注:(1)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7:00至2023年5月6日下午17:30止 ,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包头办事处(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公七街13号楼1单元2号 )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招标项目发布公告指定网络媒介)、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09:30

(二)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公七街13楼1单元2号

联系人: 郑亦

联系电话: 13347172065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

联系人:高蒙

联系电话:18686101243

七、平台交易服务费

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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