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放免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ZY-NMZB-2023-386
2.项目名称: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放免分析仪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放免分析仪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如是代理商,根据所投设备分类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含有下列信息的文档盖章扫描成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通过后,我公司会发送招标文件至发送文档邮箱。
2.文档需包含以下内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电子或原章均可),格式自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成交供应商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0‰,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北路157号
联系人:刘鹏翔
电 话:0472-4113964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任宣臣
电 话:0472-519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