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Y-ZB-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青山区锦林花园、春光二区等六个老旧小区完善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富强路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锦林花园一期、二期、丰产道三号街坊当代院进行综合治理改造,改造范围建筑面积约150884.78㎡;改造内容包括包括楼梯间和楼道、屋面、外墙面、物业用房和门卫室、自行车棚等修缮工程,彩色水泥压印硬化、花岗岩硬化等硬化工程,大门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监控工程、门禁系统、智能垃圾箱、无障碍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活动设施、微型消防站等设施工程等。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青山区锦林花园、春光二区等六个老旧小区完善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青山区锦林花园、春光二区等六个老旧小区完善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17时00分到2024年6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七、其他
1.计划工期:80日历天,项目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锦林花园小区位于青山区文化路以北、邻圃道以西、青山路以南、青山宾馆以东。丰产道三号街坊位于当代院青山区文化路以南、丰产道以西、繁荣道以北、搪瓷院小区以东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注: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4.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btggzyjy.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富强路办事处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
联系人:包雪宇
电话:0472-33338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