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Y-ZB-2024-04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2022年度项目(一廊五单元)东河区停车充电(二期)建设项目强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7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个停车场充电站的10KV强电工程,包含新建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电缆线路、电杆、断路器及基础部分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2022年度项目(一廊五单元)东河区停车充电(二期)建设项目强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2022年度项目(一廊五单元)东河区停车充电(二期)建设项目强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到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七、其他
1.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程地点:包头市东河区;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投标人须准备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0元
4.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5.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
联系人:周璐青
联系电话:0472-4139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