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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2024-2025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 浏览次数:334

    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2024-2025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2024-2025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ZDCG2024-083

3.预算金额及数量:

1)预算总金额:1130元/吨

2)采购数量: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计划年使用量约为4200吨/年(年费用为474.6万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2024-2025年度乙酸钠(液体)(以下简称药剂)采购项目(货物类),主要服务对象是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

2)具体要求

①时间要求:供货期1年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

②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COD当量≥17万。

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本次招标过程中对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且符合《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中表1及表2的指标要求。具体产品质量要求列表如下:

项目

指标

乙酸钠(CH,COONa)的质量分数/%

≥20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1.70×105

BOD5/ CODCr

≥0.55

COD折算比

0.70~0.76

pH值

7.5~9.0

密度(20℃)/(g/cm3)

≥1.10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05

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

≤0.0005

总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

≤0.001

氯化物(Cl)的质量分数/%

≤0.025

汞(Hg)的质量分数/%

≤0.00002

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2

铬(Cr)的质量分数/%

≤0.0005

砷(As)的质量分数/%

≤0.0005

铅(As)的质量分数/%

≤0.0005

总氮去除率/%


其他

符合《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指标要求

3)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我公司要求,我公司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中标时药剂实验数据±10%范围内),将拒付当批次药剂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投标方需提供乙酸钠的相对分子量、质量分数、密度、化学需氧量、COD折算比、PH值、总磷、氨氮、水不溶物、氯化物、砷、汞、铬、镉、铅质量分数等(报告加盖CMA或CNAS标识),报告检测内容除“总氮去除率”外,其余项需应检尽检,不得缺项、遗漏;样品各项指标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出厂标准,检测指标需与实物一致(误差率≦5%);

4.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来进行。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网站查询截图(资格要求中的第4、5项);

5.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6.授权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并加盖公章;

7.药剂检测报告(资格要求中的第3项);

8.提交的药剂样品应平均分为5份(液态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00ml,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投标人领取对应编号。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09:00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30止,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 地点: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B座13层1308室)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30

(二)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王健

电话:0472-3312966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许工        

话:0472-5889217     

箱:nmgxzd@126.com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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