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Y-ZB-2024-05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学生春秋季、夏季、冬季校服,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规格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七、其他
1.供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进行供货。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4.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
地址:包头九原区
联系人:郝国孝
电话:0472-59901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