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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水文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监测分中心及所属水文测站小型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 浏览次数:178

    (招标编号:GTFW-2025031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包头水文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监测分中心及所属水文测站小型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购人为包头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5万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招标范围

包头水文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监测分中心及所属水文测站小型修缮工程,工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头水文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监测分中心及所属水文测站小型修缮工程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揽项目所必须的实力与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30,潜在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至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30

4、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六、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nmggtxmgl@163.com(按下列顺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地址:包头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联系人:王孝

电话:0472-3102928

代理机构:内蒙古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Q2-A52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030497920

电子邮件:nmggtxmgl@163.com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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